欧盟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法规 (EC) 第 1907/2006 号

瓦里安公司欧盟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声明

本声明概述了根据 2006 年 12 月 18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的欧盟法规 (EC) 第 1907/2006 号 (EU REACH) 第 33 条的规定,瓦里安产品所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对物品的相关要求。 欧盟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法规要求:

  • 如果投放欧洲市场的商品所含高度关注物质 (SVHC) 的重量超过标准的 0.1%,则应通知收件人。 有关高度关注物质 (SVHC),请访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(ECHA) 网站;
  • 如果某商品所含高度关注物质 (SVHC) 的重量超过标准的 0.1%,且在一年内生产或进口至欧洲市场的所有商品所含高度关注物质 (SVHC) 的总量超过一公吨,则应通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(ECHA);

瓦里安已评估供应商证书和材料成分声明以及瓦里安的产品规格,并据其所知和所信确定,截至所示日期,瓦里安产品中已发现欧盟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法规规定的高度关注物质 (SVHC)(见以下附录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