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 (EU) REACH 法規 (EC) 第 1907/2006 號

瓦里安公司歐盟 REACH 聲明

這份聲明概述適用於瓦里安產品的義務,以及根據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 2006 年 12 月 18 日的歐盟法規 (EC) 第 1907/2006 號關於化學品的註冊、評估、許可和限制 (歐盟 REACH) 第 33 條的相關物品規範。 歐盟 REACH 要求:

  • 若歐盟市場的物品包含超過物品重量 0.1% 的高度關切物質 (SVHC),須通知收件人。 請至歐洲化學品管理局 (ECHA) 網站查看 SVHC;
  • 若物品包含超過物品重量 0.1% 的 SVHC,且所有製造或進口至歐洲市場的物品 SVHC 總量超過每年一公噸;

瓦里安已評估供應商認證、材料成分聲明及瓦里安規格,並在所知及所信範圍內,確認已在所示日期前,在瓦里安產品中識別出下方附錄註明的歐盟 REACH SVHC 物質。